2012政法干警到报名截止时间达不到开考比例,不开考该岗位后将会如何处理报名人员?调去其他岗位?还是重新报名?
回复:都不是。除迪庆州和怒江州外的其余岗位,岗位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未达3:1的,将按比例予以裁减或者取消。
因招录计划裁减导致无法参考的报考人员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