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教学工作需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拟引进2名高层次教师。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广委发[2008]30号)的规定,现就学院引进高层次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广安人才网http://www.garc168.com/和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avtc.cn/挂出)。
一、岗位
岗 位 | 岗位数 | 报考资格条件 | 备 注 | |||
性别 | 专业 | 条件 | 年龄 | |||
体育专业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体育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 广安市内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
马列主义专业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马列主义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
所有岗位均为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编制。
二、应聘资格与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高等职业教育。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招聘人员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分职位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办公室(学院办公楼306室),联系电话:0826—2256100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相关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招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21日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面试时由本次考聘领导小组对参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1、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分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进行,满分100分。
2、说课是按要求阐明现场选取的本专业的课题内容教学的主要教学思路、教学方法等教学基本技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师基本素质;答辩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22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面试工作结束后,于2012年8月23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告参加考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结果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结果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参加了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专业及其它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报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256100监督电话:0826-2256388/0826-2665378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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