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优化结构,经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和相关要求见《渝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较高;
(三)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确认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查询岗位并下载《渝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发送到邮箱:yb67816865@163.com。报名表照片栏应有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kb),报名表控制在一页以内,正反双面A4纸打印。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处理。
招聘专业要求,请考生对照《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次日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论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接收邮件查看初审结论。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当日21:00前改报其他岗位,如再审不合格则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初审结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持网上报名时填报打印好的《报名表》(“报考信息真实性承诺”栏须本人签名)和同底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被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报考人员需于2012年8月25日9:00—12:00到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双龙大道163号,联系电话:023-67822642)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于8月27日14:00-17:30到资格审查处领取《准考证》,同时按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二)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原则上达到5: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区人力社保局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按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如确达不到3:1比例,相应递减选聘岗位人数至3:1比例及以上。
2.笔试时间:暂定2012年8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文基础及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4.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29日在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三)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除区环境监测站选聘岗位采取实作的方式进行面试外,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生自行登录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次日在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选聘单位及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本次选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均在调动审批前)。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2012年重庆市渝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2年重庆市渝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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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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