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阳光学校是经海南省东方市教育局于2017年9月正式批准的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于一体的寄宿制民办学校,学校地处海南省美丽的滨海城市-----东方市新龙镇,毗邻新龙镇镇政府,位于g225国道边,距西线高速入口约800米,离东方市市中心15公里,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校园占地60余亩,建筑面积10000余平米,两栋新建教学楼,每间教室都配有数字化媒体教学装置,男女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每间公寓配有空调、阳台和独立的卫生间洗漱间,住宿安全而舒适。学校建有中、小学部两个食堂,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成长所需合理配餐,确保营养。校园里百年古榕伫立,绿树成荫,环境幽雅,景色宜人。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专业教师队伍:43名教师中中学高级教师10名,中学一级教师12名,小学高级教师5人,小学一级教师5人,教师队伍老中青配比合理,整体专业水平高、教研能力强。现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16个教学班,共计在校师生近600人。
学校自2007年9月办学以来,在东方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坚持规范化办学标准,坚持精品化办学方向,坚持有针对性的“导师辅导制”,确保“低分进,高分出”。办学十年来,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每年中招考试全市综合排名列居前茅,得到了教育管理部门及社会的一致好评。
为了顺应学校的蓬勃发展,阳光教育团队特邀优秀教师中有志共同创业者加盟。另向全国高等师范院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招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小学部:
语文4名 数学4名 英语4名 音乐2名
体育2名 美术2名
初中部:
语文4名 数学4名 英语2名 政治1名 历史1名生物1名 地理1名 物理2名 化学1名 音乐2名 体育2名 美术2名 计算机1名
高中部:
语文2名 数学2名 英语3名 政治1名 历史2名生物1名 地理1名 物理2名 化学1名 计算机1名 音乐1名 体育1名 美术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创业精神,团队意识强。
3、具备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历未达到但实际教学能力特强者可破格聘万行教师人才网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齐全。
4、属本科一类学校毕业的应届师范类研究生及优秀毕业生经学校考核合格,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可免试聘用。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三、招聘方式
1、资格审核 应聘者持学历等相关证件原件和个人简历(附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交招聘组审核
2、水平测试 书面测试为中、高考模拟试题,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答辩和课堂教学演示
3、签定聘用协议 经测试合格签定聘用协议
四、教师工资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励的结构工资制。
1、实习生在校实习期间免费提供食宿,无工资,实习15天后可申请试聘,试聘合格者可进入聘用期。顶岗实习的按试用期待遇标准发放。
2、聘用期分为试用期和正式聘用期。试聘合格安排上岗后即为试用期的开始,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满达到聘用条件者即予以正式聘用,特别优秀者可提前正式聘用。
试用期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000元+达标课课时费2000~4000元/月(具体标准见工资方案),试用期不享受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期工资待遇(含社保)为:
小学3000-4500元/月;初中3500-5500元/月;高中4500-8000元/月。每月15日(若为双休日则顺延3个工作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教师还依法享受寒暑假,假期工资为900-1500元/月,发放时间为下一学期期末。
3、学校为教师提供免费食宿,水电费乙方自理。
4、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教师的工资。
5、教师的奖励按学校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6、学校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当地公办学校调整教师的工资。
7、教师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工作满一年后每月可享受按每年50元递增的校龄补贴(500元封顶)。
9、特别优秀贡献突出者可拥有绩效股份(董事会审核确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手机:15008009898
e-mail:15008009898@163.com
邮政编码:572600
通信地址: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阳光学校
学校机构标识码:31460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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