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分)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五)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七)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八)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二)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三)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四)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6日—8月20日,现场审核时间为8月 22日—23日,网上交费时间为8月23日— 24日。报考人员须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审核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信息(要求清晰)。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确认时使用。
3、考生向各区(市)人社局和市规划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4、区(市)报考单位考生由各区(市)人社局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规划局审核盖章;市直单位考生直接到市规划局进行审核盖章。由市规划局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鲁南人才市场东二楼)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免试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确认的人员,按规定缴费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网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2年8月27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6、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5日至21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7、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1〕163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120元。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区(市)人社部门要与规划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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