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县政府《浠水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法规,为了进一步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浠水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50名公安机关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机关,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警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0名,其中,特警队员30人、勤务辅警10人、文职辅警10人(计算机和信息化应用辅警5人、文秘宣传岗位4人、播音主持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1、共性条件
⑴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工作。
⑵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
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遗传病史,裸眼视力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道德情操和纪律观念,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⑸年龄18周岁以上。
⑹在县内有固定住所。
⑺除播音主持岗位外,其他岗位同等条件下,公安院校毕业生、特长生优先录用。
2、岗位具体条件
⑴特警队员岗位:限男性,在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毕业生中招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身高1.68米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⑵勤务辅警岗位:限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8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⑶计算机和信息化应用辅警岗位:限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8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计算机类专业。
⑷文秘宣传岗位:限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8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⑸播音主持岗位:限女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资格证书,仪态大方,形象良好,面容和身体无明显缺陷,播音主持类专业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涉嫌犯罪的;
⑵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或者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因严重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被解聘的;
⑷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⑸有既往病史的;
⑹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⑺公安机关认为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⑵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
面试对象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如未达到1:2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⑶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试。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跑、100米短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四项全部达标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如有淘汰,依次递补下一名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⑷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左右公布,并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和平安浠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对考生公布。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入围人员逾期未能参加招聘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予录用。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确定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的内容、标准和程序”有关规定执行。对考察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递补。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浠水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继续聘用。工资待遇按《浠水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每月2000元以上,另办理社会保险。
六、纪律和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招考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浠水县公安局 浠水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