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1、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院有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的长安校区和位于西咸新区的泾河校区:学院传承西安理工大学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开设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包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财务管理、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印刷工程、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7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按国家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2、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备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学院现有位于西安市大学城的长安校区、位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的太平校区,以及全面建设中的西咸校区。
两所学校都是民办统招院校。目前有3个校区,分别为户县太平校区,长安区子午校区,西咸新区泾阳校区(在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地点)
二、招聘岗位
(一)教师类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具体要求及职责见附件)
1、财务类教师
2、机械类专业教师
3、计算机类教师
4、英语教师
5、工程类教师
2、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合辅导员工作需要;
3、深入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个人政治思想觉悟高,能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4、在校学习成绩优秀,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
5、有学生组织相关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6、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取得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专业资格证书者或者具有辅导员岗前培训经历者优先录用;
7、辅导员要求必须住校。
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贯彻高等教育方针和政策,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3、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学生心理辅导、贫困助学工作;
4、指导学生党建、团建和班委会建设和学生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5、协助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6、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