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通城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县编办批准,成立通城县国有林场管理局,现面向林业系统选聘工作人员4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健全从基层选拔培养优秀人员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优秀人员选聘到国有林场管理局岗位上来,激发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
二、选聘范围
林业系统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计财股会计员(1名)
1、中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专业;
2、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源管理股管理员(3名)
1、中专及以上学历;
2、农林类专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县林业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发布选聘公告、报名等程序。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选聘公告。
县林业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将《通城县国有林场管理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予以公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中国足彩网:元月4日至10日。
报名方法: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及其复印件一份(并签署报考人姓名)以及近期正面白底 免冠一寸照片4张,同时填写《通城县国有林场管理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交县林业局党建人事股。
2、资格审查。由县林业局党建人事股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工作。资格审查结束后,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向报名者说明原因。
3、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按时到县林业局党建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及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专业知识和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其中专业知识占70%,实行闭卷考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发布的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上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根据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己负担。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林业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2、根据1:1体检比例,有选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折算分也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选聘工作要求,将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聘用人员,报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选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