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襄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单位证明、本人承诺、服务协议、县(市)、区上报考核人员名单及湖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合同书,下列人员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笔试综合成绩加5分。现将拟加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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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