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增加监事会工作人员力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监事5名。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办事公道,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愿意为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
(二)业务工作能力较强。熟悉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大专以上学历,比较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并具备独立开展工作能力。
(三)专业技术职称较高。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全日制本科财务会计专业以上学历或在大中型企业从事主管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可以适当放宽到中级会计职称。
(四)相关工作阅历丰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或在中介机构从事审计、评估工作,并担任主审或项目经理三年以上。
(五)身体年龄条件适合。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年龄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网上报名:登录营口市国资委网站www.ykgzw.gov.cn从招聘专职监事公告中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填写信息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填写后发至邮箱ykgzwzp@163.com。
(二)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证书要求自带复印件两份)。
(三)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报名和提供个人资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00-4.30分)。
(二)地点:市国资委933房间(渤海大街19号工业大厦)
四、聘用待遇
(一)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称职,可续签合同。
(二)专职监事工资待遇年12万元(含“五险”)。
五、本公告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831427,15141750575
附:专职监事报名表
营口市国资委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