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网信队伍人员力量,根据12月7日县委专题会议要求,经县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同工同酬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
一、选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选聘工作由县委网信办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二、选聘对象及范围
(一)选聘对象
1.奇台县户籍的公民(含奇台县域内的团场户籍);
2.在我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
(二)选聘范围:
具体选聘职位详见《奇台县委网信办招录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聘用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各乡镇(含社区)及便民警务站工作的编外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17年12月20日。
四、选聘工作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2日
2、报名地点:县委网信办(奇台县武装部二楼)
3、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现场认真填写《奇台县委网信办招录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由县委网信办进行资格复审。
(二)笔试
笔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试卷为汉语命题,要求用汉语答卷,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设置人数的不取消该岗位,仍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面试
面试要求用汉语答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每个岗位取前2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为中共党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增加一场面试的办法确定拟体检人员。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总成绩,各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网信办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负责。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如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网信办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五、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选聘各项工作。
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县委网信办编制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4-7216363 咨询电话:0994-7667611
奇台县委网信办编制外工作人员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