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莲花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辅助岗:保育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工作态度端正,能把工作放在首位,做事积极主动、勤快。
(二)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辅助岗位保育员
1.性别女,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持有保育员证、健康证且无任何传染疾病;
3.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心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和莲花幼儿园外网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以扫描的形式将文件连同个人简历等发往邮箱:872401936@qq.com,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6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我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等。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和我园外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厦门市莲花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2.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莲花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莲花幼儿园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