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江苏省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张丽君等357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郝燕等17人已具备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范德英等78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王伟文已具备幼儿园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7年10月29日起算。
附件: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