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北碚区财政工作,经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决定,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共6名工作人员。其中具有5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人员5名,具有5年及以上文秘工作经历人员1名。
二、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备拟任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尚在试用期的;
(二)受处分期间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参加公招、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月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北碚区人社局公务员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参加选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5.开考比例。选调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递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二)考试
1.考试方式为先笔试后面试,计算总成绩的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时间暂定2012年8月6日,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公文写作40分,相关专业知识60分。
3.选调职位与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2。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重新计算确定选调名额。计算公式为:选调名额=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确定。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3日后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blss.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分别按选调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则均进入体检,如体检合格,则根据考察情况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评定后确定录取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北碚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碚区财政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bl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区编委会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北碚区财政局 李 莉 68862483
北碚区人社局 涂书原 68866054
附件:2012年重庆市公开选调北碚区财政局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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