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岗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
医生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职责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设置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非常设岗位,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期限为3年,聘期内需全职在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我区2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共42名。望夫镇卫生院、马踏镇卫生院、岭门镇卫生院、树仔镇卫生院、麻岗镇卫生院、旦场镇卫生院、陈村镇卫生院、水东医院、林头镇中心卫生院、林头镇大衙卫生院、观珠镇卫生院、霞洞镇卫生院、黄岭镇卫生院、沙琅镇中心卫生院、罗坑镇卫生院、那霍镇卫生院、坡心镇卫生院、沙院镇卫生院、小良镇卫生院、南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设置两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三)身体健康。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院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 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四、招聘对象
(一)全国各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区外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参加招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今次招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21日。
(二)报名地点:茂名市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5111491。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携带材料:
1.下载并填写《电白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
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见附件2,贴上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学历(含原始和现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后取得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应聘前有单位者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区外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报考的,必须出具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招聘职位要求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10月1日前取得。
2.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3.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医学技能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合同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名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中主评委高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http://zwgk.maoming.gov.cn/745516933/57012868X/)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电白区人社局确认,经确认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各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3年。
八、激励和保障措施
(一)聘期内,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三)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7年电白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岗位表
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