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401120
电 话:023-60353637
联系人:李玲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17下半年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公示表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