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7年11月30日公布,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http://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
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要求,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和《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即日起至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复核。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考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注册。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提交资料清单
(一)《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二)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三)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四)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五)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设计院(所)、监理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七)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八)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资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上级规定要求,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资料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