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近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核对通过人员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专业资格名称,有误的请立即电话向相关部门反映,否则,责任自负。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2017年12月20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详见附件二)交到肇庆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肇庆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
联系人:叶青海
联系电话:2293603 邮政编码:526040
联系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80号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李伟坚
联系电话:2271230 邮政编码:526060
联系地址:肇庆市信安路9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室
附件:
1、公示名单
肇庆市档案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