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32号)要求,现对2017年汕头市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人选予以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推荐评审人选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7年11月20日至28日)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异议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方式和联络人员;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和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市教育局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860160
汕头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