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森林公安工作效能和对外形象,重庆市森林公安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由重庆市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森林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招聘。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重庆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辅警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限居住地(户籍地)在重庆市,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住所;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0月31日);
(四)文化程度: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文职辅警应具备一定写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七)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银行征信记录良好;
(八)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录用后与重庆市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六)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网上+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先登录重庆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hrzeal.com,进入招聘中心,点击重庆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信息,投递简历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投递简历后,携带相关证件到重庆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和结果公示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2.报名地点:渝北区嘉州路36号人才服务大厅a4窗口。
3.咨询电话:86833525; 61528905。
4.报名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学信网核查结果为准)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退役士兵需带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附件2);不能委托报名。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审查考试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重庆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汇总报名情况,并会同重庆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重庆市森林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进行招聘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2.招录考试: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重庆市林业局组织的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笔试通过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或技能测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检阶段。
(4)具体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特殊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如体检合格人员报考前有工作单位的,委托其原单位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如体检合格人员无工作单位,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居委会和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政审。
同时,应聘者须向重庆市人才服务股份公司提供本人的银行征信记录情况(即《个人信用报告》),具体可在互联网上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厅进行查询打印。
(五)公示
由重庆市人才服务股份公司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对象。
六、聘用
对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市人才服务股份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定向派遣至重庆市森林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满后,重庆市人才服务股份公司根据重庆市森林公安局反馈的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七、薪酬待遇
1.试用期薪酬为2500元/月,试用期3个月。
2.经考核合格者,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2500元/月(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后),值班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另:工龄工资自正式聘用(指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次年同日起算,基本工龄工资标准为100元/月,下一年度每月工龄工资标准提高100元,以此类推。若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继续不间断签订聘用合同的,可视为连续工龄。
重庆市人才服务股份公司对公告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重庆市人才服务股份公司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