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工作能力。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表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吐鲁番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内设综合科、会计稽核科、资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高昌区管理部、鄯善县管理部、托克逊县管理部7个科室。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16日至1999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要求,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4.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和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报考范围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人事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地方性事业编制聘用人员);
4.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6.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以上涉及报考年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时间等有时限要求的,均截止2017年11月16日(含当日)。
三、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11月26日
2.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7日—11月26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11月30日12:00以后
(二)笔试:2017年12月2日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2017年12月7日12:00以后
(四)资格审查:2017年12月11日--12日每天10:00—19:00,12月15日前完成递补工作
(五)面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开始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官网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17年11月16日通过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吐鲁番政府网(http://www.tlf.gov.cn/)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
1.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点击“2017年吐鲁番市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并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自动批量通过后,个人信息不再修改。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并不予退付相关费用。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55元,通过网上进行缴费。
(三)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吐鲁番市,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具备的新疆常识、综合基础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文字)命制,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之一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①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地点请考生关注笔试成绩公示公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专业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闱人员需本人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市级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
②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市级组织部门证明;
③“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证明;
④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
⑤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面试费40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3日内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用人机关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聘用文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调剂
空缺岗位不能递补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调剂。
五、监督及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项工作全程监督。
(二)坚持公务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5-7603012、7603013
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995-8528383、8526685
监督电话:12388(市纪委信访举报专线)
附件:
1、2017年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