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根据重庆市人社局2017年7月27日公布的《重庆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11月16日—11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两江新区高新园春兰三路1号重庆地勘办公楼1606室或1601室(401121)
电话:63023856、63023808
联系人:张娜、李欣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