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考专业类别减少
艺术类统考专业由9个【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减少为7个。一是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合并为音乐学类专业统考,二是表演专业不再进行专业统考。
二、统考考试大纲调整
根据省高招委、省教育厅2017年1月印发的“关于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进行适当调整:
1、美术与设计学类
(1)考试内容和形式适当调整
素描考试:由“静物组合(默写)”调整为“人物头像或静物(含静物组合,默写或模拟写生)”。
色彩考试内容:由“静物(默写)”调整为“静物(含静物组合,默写或模拟写生)”。
模拟写生指根据命题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2)各科目分值调整
素描、速写、色彩各科目分值由100分调整为150分,总分由300分调整为450分。
(3)调整素描科目考试时长
由180分钟调整为160分钟。
2、音乐学类
调整内容: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两个专业,由分开考试、分别给定成绩调整为合并考试,合并给定成绩,统考时并称音乐学类,只给定音乐学类一个考试成绩。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再选报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均使用音乐学类考试成绩。
(1)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副项自选一种器乐考试;主项为器乐的考生,副项考声乐。
(2)音乐学类考生考试科目为:《音乐主项》、《音乐副项》、《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视唱、模唱》。
(3)各科分值和专业成绩计算公式调整为(总分200分):[音乐主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乐理(50分)、练耳(40分)与音乐常识(10分)成绩(满分100分)×10%+视唱、模唱成绩(满分100分)×10%+音乐副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2。
3、舞蹈学类
(1)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调整内容:舞蹈学专业面试取消动作模仿,保留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分值占比调整为:舞蹈表演占60%、形象身高占10%、基本功测试占30%。
(2)体育舞蹈
调整内容:减少基本素质分值占比,适当增加专业技术考试内容和分值占比,由原来的考一支舞调整到考两支舞;对男、女软开度素质测试区别对待,适当降低男生的难度标准。
4、戏剧与影视学类
我省目前分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三个专业组进行统考。建议对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进行适当调整,取消表演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调整内容:笔试科目分值由150分调整为170分。笔试科目名称由《文学常识、影视常识与写作》改为《文艺常识、广播影视常识与写作》,常识部分(分值50分)包括:文学常识、艺术常识、广播电视常识、电影常识;写作(分值120分)包括:小作文-故事创作(分值40分)、影视作品评论(分值80分)。常识部分题型在填空题、选择题的基础上增设名词解释或简答题。鉴于增加了考试内容,笔试科目考试时间由120分钟调整为150分钟(如播放影视作品片段,时间再增加40分钟)。
面试科目由《命题编讲故事》改为《即兴评述》,分值由50分调整为3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
调整内容:《即兴主持》名称改为《模拟主持》,考试内容不变。
(3)取消表演专业统考
取消现行的表演专业省统考,省内招收该专业的院校可以参照书法学特殊专业的做法,提出校考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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