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工作安排,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27名报考丰台区2017年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考生综合成绩获得通过(见附件1),根据相关要求,将组织对综合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8点;
2.体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体检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 140号修订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标准:男生:380元,女生:410元,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担;
5.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体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2小时以上;
(3)请每个进入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和体检检前注意事项(见附件3)。
二、政审
综合成绩获得通过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星期五)(9:30-11:30;14:30-17:00)到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407室,领取政审介绍信,到考生户口所在街道、乡镇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政审证明信件由考生本人参加岗前培训时(另行通知)一并上交。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及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联系人:尤剑华 ;联系电话:83368635 /18911302100 )
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