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定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为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5日-月10日。
3、报名地点: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三楼行政办公室(奇台县城南新区电视台)。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由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负责,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涉及户籍、工作经历等时限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为新闻采访相关知识及摄像机操作。
(三)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具体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发放体检通知书。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组织。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五)公示
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每月5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和维稳津贴)。
报名联系电话:0994—6838024
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