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万山区有关部门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政务服务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岗位代码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职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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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ws05 | 巡察办 | 1 | 文字综合岗 | 负责巡察办工作方案、信息、总结等日常材料的编写、汇总、收集工作。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汉语言文学 | 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常驻海岛工作,适合男性。 |
法学 | ||||||||
ws06 | 巡察组 | 1 | 财务审计岗 | 参与巡察工作,负责巡察工作中关于财务、审计方面的内容。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会计学 | 中共党员;有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常驻海岛工作,适合男性。 |
审计学 |
二、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在万山区有关部门工作。薪酬待遇按照用工单位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11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万山区招聘政务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12904628@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字样(如:ws05+巡察办文字综合岗+张三)。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三)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定于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职位要求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或者单位证明至少一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参加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参加笔试。
四、考试
(一)笔试。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任何教材。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进行进一步筛选,组织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从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
5.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6.其他规定不能聘用的。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万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2230120;巡察办、巡察组岗位13823007790。
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