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社会人员限于截至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0月。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7年就业派遣的统招统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符合接收条件。
(五)年龄要求详见《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应为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应为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按照各招聘岗位指定的邮箱提交报名表。邮件标题请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凡提交报名表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7年11月10日9:00-16:00。
2.审查地点: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小黄庄北街1号,环球贸易中心f座)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请自行下载,见附件2);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三)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说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一份,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五、考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3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名表。
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60分。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若未达到1:3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查询成绩。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与总成绩一并在"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进入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计入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拟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017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
2.2017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