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综合治税协税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资格条件 | 招聘人数 | 职位介绍 | 待遇 | 备注 |
---|---|---|---|---|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1、工作地点:香洲区地税局; 2、协助办理综合治税业务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3、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
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800元。享有五险一金、高温津贴、节日补、年底双薪。 |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①②③④电子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3574902770@qq.com;
2.时间:2017年11月1日;
3.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治税协税员报名表》(见附件1);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学位证)(2017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应聘者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由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待遇。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25182(珠海市香洲区地税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