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7〕37号)和贺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贺州市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贺人社函[2017]146号)精神,现将贺州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2017年贺州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规定,我局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和2017年贺州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黎洁等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1月3日(8:00-18:00)。
2.面试资格审核地点:贺州市司法局六楼政治部(贺州市贺州大道市政府大院内),可乘坐k1路、5路、6路公交车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审核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4日(星期六)10:3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贺州市司法局四楼办公室(贺州市贺州大道市政府大院内),可乘坐k1路、5路、6路公交车至市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3.面试要求:11月4日10:00,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当日内,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并予以公布,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比例为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4日上午10:0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并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上午10: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远峰 李美蓉 0774-5136250。
附件::贺州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