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为贯彻面试工作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贡井区2012年公开考试补充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一、面试评委会及工作人员组成
(一)面试评委会。建立面试工作评委会,评委会根据参加面试人数及职位分若干个面试工作组,每一个面试组的评委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主评委1人,其余6人由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以差额抽签方式确定)。评委名单按有关保密规定产生。
(二)面试考务工作小组。每一个面试组的考务工作小组由计时员、计分员、核分员、引领员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计分、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三)面试监督指导小组。每一个面试组的监督指导小组由区纪委(区监察局)派员组成,负责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面试有关的各种质疑、申诉、举报,对面试违纪行为做出处理。
二、面试人数
(一)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自人发〔2005〕2号文件和本次招聘《公告》的规定,依据各招聘单位分岗位的指标,同一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聘比高于3∶1、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遇《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又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考聘比(含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并划定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按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含区社会福利院护理岗位)两类分别确定:若该类别中达到3:1比例的岗位,首轮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的最低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到60分的,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的,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面试折合总成绩为最低合格线。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等额进入体检,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体检资格。
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7月2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2年8月2日至8月3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自贡市贡井区2012年公开考试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个人报名信息中直接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贡井区太和桥太和山庄三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2年8月6日前(6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递补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对评委的提问现场作答,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题时间不超过12分钟,评委现场评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二)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每位考生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五个评委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后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二)由监督小组人员主持,在考生代表监督下,抽签确定各组评委。
(三)组织考生分组抽签确定岗位面试顺序,抽签结果交考务组引领员和记分员掌握。
(四)主评委和监督小组人员提前30分钟对评委及工作人员进行面试规则培训。同时,考生在候考室分组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
(五)抽签完毕后,由主评委通知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应试者入场,主评委宣读主持词;计时员计时(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阅题3分钟)。各评委根据应试者答题的情况进行评分。
(六)计分员复核评委评分并计算同一岗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经核分员复核后交主评委签字,由主评委通知场外工作人员将考生引领入面试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2012年8月17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栏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
五、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其他事业单位: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
卫生系统:2012年8月12日(星期日)上午8:00。
(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迟到30分钟未到场,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进入面试考场。
3、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六、面试收费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生每人需交面试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七、面试工作监督及纪律要求
面试是招考工作的关键环节,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确保面试公平、公正,实现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目标。
评委及现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证上岗并关闭通讯工具,不接待其他人员。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出现问题应找组织反映,不能违纪违规,妨碍面试正常工作。
面试的全过程由区纪委和参加面试的考生共同进行监督,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于面试成绩张榜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报告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3-3311862
贡井区卫生局联系电话:0813-3301820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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