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局于2017年10月25日发布了《韶关市旅游局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取消《公告》中的“(3)具有旅游行业二年工作经验以上或旅游专业毕业”。
二、《公告》“(3)报名方式”中的“在职在编人员及国有企业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更改为“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韶关市旅游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