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实施方案》(农办科〔2017〕3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的性质是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按雇佣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试点期限为3年。乡镇特聘农技员共设10名岗位,其中,农学类7人,农林类2人,文员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农学类7人:具有农学类专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男性。
2、农林类2人:具有农林管理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3、农业文员1人: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为人诚实,吃苦耐劳,品学兼优,热爱农技推广事业,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3、常住户口在宜川县(2017年11月1日之前正式落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之后出生),且须年满22周岁;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
2、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农业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7年11月1日-3日,在宜川县农业局办公室(党政综合大楼3309室)报名;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自行在宜川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cx.gov.cn/)下载,填写《宜川县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时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二)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相关农学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及时事政治为主。
笔试时间和地点:祥见准考证。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统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时,不进行递补。
3.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川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期满后合同关系自行终止。
五、待遇及管理
1、特聘农技员使用期内的经费由农业部提供的专项资金支付,宜川县财政局拨付给宜川县农业局统一使用、发放。具体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为2200元/月/人,按照企业职工标准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
2、招聘的农技员原则上要到乡镇工作,每月驻村工作不得少于20天;
3、招聘的农技员要记好《民情日志》,记录每天工作内容、贫困村产业发展情况和民声民意等;
4、招聘的农技员要每月写一份工作小结,每季度向县农业局进行一次书面汇报;年终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5、县农业局负责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扶贫成效明显的,予以适当加分。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今后在设立新的符合条件的岗位时可优先招募。
六、纪律与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冒名顶替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凡聘用后被举报有以上违规情节的人员,违规事实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重要提示:
1、报名咨询电话:0911-4622296;
2、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
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