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人社发〔2017〕2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拔公务员公告》以及《关于做好钦州市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17〕3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民政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遴选和公开选拔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发布2017年钦州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规定,我局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4: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经我局进行面试资格初审,李琳等4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2日下午17:00前。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钦州市民政局7楼办公室2(钦州市市金华路6号),可乘坐15路、18路、19路公交车至市疾控中心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按规定格式出具)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服务本机关最低工作年限已满的有关证明
8.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卡)
9.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原件。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个星期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我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qzmz2008@163. com),复印件寄送或传真我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0777-2366895)。面试前1天,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5:3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钦州市民政局四楼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会议室(钦州市金华路6号),可乘坐15路、18路、19路公交车至市疾控中心站站下车。
五、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检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参加面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3日下午14:30—15:00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验证通过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下午15:00未到候考室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安排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炜霞,0777-3891356;
陆潇玲,0777-3891155。
钦州市民政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