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英府办〔2016〕68号)及英德市编办《关于核定市直工委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的批复》(英编办〔2017〕34号)精神,参照英德市人民政府《转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英府〔2012〕97号),结合我委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
共招聘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6)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表1份(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计生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致邮箱:1543726969@qq.com(请注明姓名)。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11月1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英德市金子山大道1号路市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440室(英德市直工委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63-2222821。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
2.考试分制: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将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笔试后7天内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直接依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由我委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体检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如成绩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有异议,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无效)。如有虚假材料骗得考试资格等异议的,核查属实,则取消考试成绩。如取消考试成绩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成绩相同采用抽签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招聘人员身份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报市人社局批准,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执行《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英府办〔2016〕68号)有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2、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变更事宜,统一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中共英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