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2005年,其前身为盘锦市商业银行。近年来,盘锦银行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业务得到快速发展,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资产规模不断壮大,2017年3月又成功实现更名。为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招聘60名柜员,其中:男40人,女20人。工作地点在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辽东湾新区盘锦银行所辖各分支机构。其中:辽东湾新区定向8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含)以后毕业生,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者。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能。
3、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者,年龄在26周岁(199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者,年龄在28周岁(198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
4、主要以金融、会计、经济相关专业为主,优先考虑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汉语言文学、法律专业;优先考虑具有金融工作从业经历者和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5、个人形象良好,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应变能力,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
6、热爱金融事业,服从我行分配,对盘锦银行有较高的忠诚度,安心在盘锦银行各支行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需登录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ankofpj.com),进入公告栏,点击下载《盘锦银行应聘报名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pjyhrlzy@163.com。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至28日。
(二)初审。经过简历筛选后,通知合格人员携带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院校毕业生应持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使用a4纸复印)参加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考试名单。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主要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拔男60人、女30人参加面试。
初审、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录用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最后选拔男40人、女20人(如有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培训考核。体检或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工资待遇比照相同岗位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有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虚假信息,本行将不予录用,并有权在任何时候给予辞退。我行将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
(二)应聘辽东湾地区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三年内不可申请行内调动。
本公告解释权归盘锦银行。
咨询电话:0427-282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