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公益二类,正科级)是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其业务宗旨为:利用影视等形式为“三农”服务,拍摄制作各类电视节目、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复制、发行音像制品。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其中媒体编辑岗位3名,财务会计岗位1名,活动策划岗位2名。招聘岗位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5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媒体传播工作,愿意为京郊“三农”宣传事业服务。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4、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财务会计岗位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诚实守信,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勤奋敬业,有创新意识、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4、媒体编辑岗位要求具有新闻、中文及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学基础和文字写作能力;熟练运用编辑软件,熟悉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的运营,具备独立编辑、策划、内容撰写及后台编辑的能力。从事过“三农”宣传行业的优先考虑。
5、活动策划岗位要求具有戏剧、戏曲、影视导演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应用能力,熟悉常用电脑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摄影者,优先考虑。
6、财务会计岗位要求具有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熟悉事业及企业会计制度,熟悉会计报表的处理及会计法规、税法;熟练使用用友财务软件,具有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具有会计师中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接受报名所用电子邮箱地址为xjzxzhb@163.com(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名的格式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一)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0月10日22:00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本人页)、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同步北京市2017年10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专业技术岗位),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统一命题、印刷试卷和阅卷等服务。笔试形式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须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须在答题纸上作答。笔试内容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为考察重点。
(二)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进入参加考察人选名单人员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可往后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88516526(88512171)-15
监督电话: 88512171-18
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