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为北京市粮食局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检验员3名(专业技术中级、初级),会计人员1名(专业技术中级、初级)。
二、招聘条件
(一)检验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热爱粮油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3、食品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4、具有北京市户口(不含在校生集体户口)。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会计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热爱财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敬业精神,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3、具有财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思维严谨,逻辑清晰,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初级会计、审计系列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填写《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angjiansuo@126.com。
3、资格审查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需准备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1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5日。
(二)考试安排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计而成。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测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测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到我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我单位将体检和考察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40942
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