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17年下半年门头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7年9月26日9:00至16:00。
二、审查地点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头沟区中门寺街16号)民生大厅2层。
三、审查材料
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四或六级英语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 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