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区学前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的单位4家,计划招聘7人。各单位招聘人数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28日至1999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tzgxq.gov.cn)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2017年9月28日起开始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证件照4张到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1423室(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14楼西侧)报名,并填写《泰州医药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实际操作技能及即兴演讲能力,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tzgxq.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条例》中的标准和项目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主要考核拟招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六)选岗
选岗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选岗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一次性选岗。未按规定参加选岗或参加选岗后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公示
选岗结束后,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tzg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正式聘用后按各幼儿园保育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508。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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