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公开聘用区直单位工作人员面谈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及考察对象
体检人员直接电话通知,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
集中体检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上午9:00,集中地点为云安区人社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二)体检纪律
1、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组以外人员透露医院相关信息,违者将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2、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过程中,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三)复检事项
1、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可即时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2、招录单位或考生本人对非当天复检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9: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集中。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需空腹。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请勿饮酒。
3、近视的考生体检当天请自备眼镜,方便矫正视力的检查。
4、体检当日不要穿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建议穿运动服;不要佩戴金属等任何饰物,以免影响胸部x光的项目检查;尽量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身体状态的判断。
5、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体检当天报到后由我局统一联系车辆前往体检医院,不得自行前往。
请各入围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体检须知(附件2),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二、考察政审
(一)计划生育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二)遵纪守法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三)学历认证证明。(如已作认证的,请将复印件带来;未做认证的,请带备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届时在体检结束后由区人社局集中到相关机构办理认证送审手续。)
附件: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