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完成了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接收工作。现按要求对接收的高校毕业生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7日。公示期间,如认为拟接收的毕业生信息存在问题,请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反映。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邮编:100053。
联系电话:8833155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工作监督邮箱:gxbys@mohrss.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