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共5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35周岁以下(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发送报名资料须备注报名岗位及个人姓名)、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1号3幢1楼(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可乘坐3a、72a、998路线到海岸生活区站下车,或乘k1到罗西尼站下车。
邮箱地址:xgd_hr@163.com;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6-363 2585。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请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1份,要填写报考岗位,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承诺书》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一份。
(3)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记录及能够说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
(4)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
5.注意事项:
(1)因报名资料录用与否均不予退还,故现场报名除报名所需资料外,其他证书材料切勿提交原件;
(2)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接受报名;
(3)现场报名者,报名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电子邮箱报名在笔试现场签到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4)如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5)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6.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联系方式:0756—363 2585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的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高新区国税局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