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审批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根据我院工作人员缺员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计划招聘各类工作人员19名,详见附件(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6 日—9月20日(17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西宁市城东区果洛路41号)。电话:0971—8816508
1、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个人简历(附自荐书、各类获奖证明、奖状、资格证、等级证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到医院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缴纳考试相关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在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25-26日,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7楼综合办公室。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职位人数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www.qhwst.gov.cn)和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qhss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最终聘用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备案。
六、岗位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纪律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医院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971-8239557、省第三人民医院纪委0971-881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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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