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规定,按照《重庆市涪陵区建筑业管理处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9月12日至9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
通讯地址(邮编):408000 电话:72232700、72379378 联系人:李登利、祁莎莎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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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