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廊坊市2017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27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廊坊市2017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lf.lss.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www.syzp.lfang.gov.cn)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2日至1999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2017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12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9月1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www.syzp.lfang.gov.cn)。
报名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24:0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7:00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报名结束后,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通知。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第三方支付机构退回原缴费账户。
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上午8:00-12:00。
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入围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地点于10月20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于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笔试准考证;
(5)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1)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5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
5、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名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若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017年11月8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布进入考察的人选名单。
(四)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
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2017年11月24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2017年11月27日,市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2395085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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