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具有昆山户籍;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2017年昆山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2.应聘材料要求:《2017年昆山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退役士兵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09:30-11:30,13:30-16:30)
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中路305号)底楼大厅
咨询电话:57350071
报名费:100元/人(现场缴纳)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四、笔试与面试[page]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3,直接进行面试。
2.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人社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昆山市人社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57339944。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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