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
中职五年制高职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初中毕业生信息确认点,中职、五年制高职院校:
我省2017年中职、五年制高职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已经完成。目前,部分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院校尚有剩余计划,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92号)规定,我院将在全省范围组织第三次征集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2017年9月9日8:30时开始至9月12日18:00时结束。
二、考生征集志愿条件
(一)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录取状态处于自由,考生录取情况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首页使用考号(13位信息采集编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查询。
(二)征集志愿成绩要求:五年制高职普通类文化成绩200分以上,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180分以上(艺术、体育类考生还需专业成绩60分以上),符合条件考生均可进行五年制高职院校征集志愿;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职学校文化成绩不设最低控制线。
(三)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在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批次中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录取时均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考生征集志愿方法
(一)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网址:www.ynzs.cn),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参加征集志愿,填入确认信息时注册的帐号和原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用户类型选择“初中毕业生”,进入考生个人页面。选择“考生征集志愿”,进行志愿征集,填报完毕点击“保存”后,再到原报名学校(信息确认点)确认,并打表签字。考生要特别注意,未经确认的征集志愿无效。
(二)对于不方便回原信息确认点进行征集志愿确认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拟就读的学校报名,由学校协助考生在工作网中补报志愿。
(三)征集志愿期间严禁各院校进行已录考生退档工作。
四、征集志愿录取方法
征集志愿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本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工作,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92号)文件规定,中职学校投档比例为1:1.5;五年制高职院校投档比例为1:1.2,各院校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经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在以上范围内录取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中职 五年制高职院校要安排专人,做好征集志愿宣传和考生志愿确认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的信息及时准确进入系统,为征集志愿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各级工作人员传达学习云招考院﹝2017﹞103号文件,严守法纪法规,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管理,坚决杜绝信息数据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