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是广州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工作部门。主要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并研究起草广州市水行政工作的相关政策以及组织实施。管理广州市水资源、供水行业管理、排水污水处理等与水有关的行政业务。因工作需要,广州市水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拟在广州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名;
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5名;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1名;
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2名。
二、选调范围
在广州地区的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含中央驻穗单位、省直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聘用制公务员除外。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吃苦耐劳,作风踏实;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
在试用期内的、曾受过刑事和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选调的人员,不列入选调对象。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将电子版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扫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 gzswjrsc@126.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
1、《广州水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该报名表可直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
2、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
5、本人发表或代拟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复印件;
6、报名人员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一并提交。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及申请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办理程序
(一)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考生前来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命题、组织考试、阅卷等统一委托广州市南方人力资源评价中心组织实施。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以及对选调岗位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命题、组织考试等统一委托广州市南方人力资源评价中心组织实施。
(四)体检
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在组织考察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查。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等个人原因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决定是否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和考察。
(六)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七)商调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小俊
联系电话:61300518,61300555-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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