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区法学工作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4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大兴区城镇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类、政治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
4.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敬业奉献、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兴区委政法委四楼会议室(大兴区兴政街38号)。
3.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填写并打印两份完整的《大兴区法学会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手工粘贴2寸照片(报名表手写无效);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持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国外学历的,请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8)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贴附照片一致。特别提示:照片背面务必写清姓名。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大兴政法综治网、大兴信息网、平安北京大兴微信公众号公布,详见公告。
四、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成绩将在大兴政法综治网、大兴信息网、平安北京大兴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大兴政法综治网、大兴信息网、平安北京大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和工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岗位分配,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参照社会化工勤待遇。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大兴政法综治网、北京大兴信息网、平安北京大兴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89292602,李涵霖 张静
大兴区委政法委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