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急需,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到余姚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宁波大市内中小学在编教师。
二、选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干部调配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中共党员,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经所在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市政府大楼(北兰江路1号)916室(联系电话:62702512,89282096)。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请自行下载),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汉语言文学相关知识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该选调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相关直系亲属有关情况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未经单位同意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岗位空缺。
(四)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经我办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调动到新单位后,不再保留中层待遇;
(三)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原聘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事业人员在调入新单位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认定岗位等级;
(四)考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
(五)本公告由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